发布时间:2025-06-06浏览次数:83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,加大防范非法期货基金活动宣传力度,进一步压缩非法活动空间,根据证监会统一部署,定于5月15日至6月15日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防范非法期货基金宣传月活动。
主题:警惕“股市黑嘴”,远离非法荐股
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,以发行、债券、彩票、投资基金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,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。
案例:2018年起,林某某陆续成立三明市三元区广某堂中医门诊部、建某商务信息咨询工作室等机构,在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发放大量虚假传单,并通过鸡蛋、洗衣粉等小礼品,肆意拉拢老年人到其经营的三元区广某堂中医门诊部看病、买药,大肆宣称要加大对中医养老行业的投资,重点推广、销售中医保健药品,并允诺以月息3%—33%不等的高额利息,向众多不特定老年人客户吸收资金。2024年3月,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对“5.6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一审判决,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十万元,在案冻结林某账户款项及扣押金钞、金条及车辆等物品依法处置后,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。对被告人退出、追缴的违法所得及涉案财产处置人经济损失部分,责令被告人林某继续退赔后发还各集资参与人。(来源:【防非摄像头】非法集资案例三—四川证监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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